臺北市110學年度特殊教育優良教材教具評選及觀摩實施計畫
轉知 2022-03-11 · 特教組 · 行政公告 · 點閱數:347
- 依據
- 臺北市身心障礙教育白皮書及臺北市資賦優異教育白皮書。
- 臺北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參加競賽及指導學生參加競賽獎金發給數額認定要點。
- 目的
- 激發特殊教育教師自編教材教具之興趣。
- 鼓勵研發特殊教育優良教材教具並推廣應用。
- 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類型教育(特殊教育、藝術才能)課程綱要。
- 辦理單位
-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 承辦單位:臺北市立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 參加對象
- 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園) (以下簡稱學校)身心障礙類及資賦優異類特殊教育教師。
- 普通班教師倘有參加意願,可與特殊教育教師組隊參加。
- 每件參賽作品作者得為1至5人。
- 徵件方式
- 本市設有2班(含)以上特殊教育班之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請至少提送一件作品參賽。
- 教師倘有參加意願亦可自由報名或組組隊參加。
- 主題範圍:作品應符合身心障礙或資賦優異教育各類別學生之教育課程教學。
- 評選組別
- 身心障礙類:(1)課程教材組(2)教具與輔具組(3)數位化媒材組
- 資賦優異類:(1)課程教材組(2)教具與輔具組(3)數位化媒材組
- 報名送件及得獎公布時間
- 報名及送件時間:即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星期四)止。
- 得獎公布時間:111年8月29日(星期一)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