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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教育部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際教授身心障礙 學生之特殊教育教師,其自願退休條件自111年2月1日 起,得依說明之認定標準,予以調降為「任職滿5年,年滿56歲」
2021-08-20 · 人事室 · 行政公告 · 點閱數:653
1) PXAA1106005727.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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